解析:
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赋予了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的多项权利,其中包括夫妻均享有保留并独立使用原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均有权平等地讨论并决定子女姓氏以及民族归属问题;
同时,夫妻双方也都应当享有参加生产劳动、职业生涯规划、继续深造以及参与社会公共活动等自由,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另一方进行限制或者干预。在此基础上,夫妻还需要承担以下几种义务:
首先,夫妻之间存在相互扶持、照顾的责任与义务;
其次,对于夫妻共同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均应平等地承担偿还责任;
最后,夫妻双方也需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