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之明确条款所述,凡年满十六周岁之人实施犯罪行为,皆应对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已满十四周岁而尚未到达十六周岁者,若其触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特定罪名,同样应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已满十四周岁且尚不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如果他们犯罪,在法律上通常会予以从轻或者减轻惩罚。
然而,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所犯的故意伤害罪行,由于其尚未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所以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但不满足十六周岁的少年,若其在故意伤害罪中导致他人死亡,则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理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量刑时通常会予以从轻、减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