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正常情形之下,夫妻双方若决定离婚,彩礼及嫁妆通常不在离婚过程中进行分配处理,可以将彩礼及嫁妆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归女方独有所有权。
然而,倘若陪嫁物品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范畴,则需通过协商来确立其分配方式。
此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男方提出申请要求退还彩礼的时候,若符合法定条件,应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