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在外省市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之后,原则上可以返回原地居住,然而,需要向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备。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1条之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须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未经执法机构的授权许可,不能擅自离开其所在地区;
其次,如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有所变更,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给执行机关备案;
最后,在接到传唤通知时,应及时赴案接受调查询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71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