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了依法申请并成功开设营业性射击场,我们首先需向当地县级公安机关递交《营业性射击场申请报告书》,待其认真审查且符合要求之后,再上报给市公安局进行进一步审核;若市公安局经过专业、细致的审核后认定该申请报告书完全合规,则将此文件上报至省公安厅做最终审批;而在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后,省公安厅会做出是否批准开设营业性射击场的决定。一旦获得批准,我们便可着手进行射击场的施工建设工作,待工程全部竣工后,省公安厅将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射击场进行全面的安全审查与验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的枪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枪支管理工作。
第八条
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批。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配置射击运动枪支时,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发给民用枪支持枪证件。
第十二条
营业性射击场、狩猎场配置的民用枪支不得携带出营业性射击场、狩猎场。猎民、牧民配置的猎枪不得携带出猎区、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