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没有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和定义相关条款来确立和证实某种类型的承揽关系。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关系是指承揽人接受定作人提出的需求后,以按照其指定的方式完成某项工作并交付相应的工作成果为前提条件,进而获得定作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种法律行为。这里所提到的“承揽”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各种生产加工活动,还涵盖了定制、维修、仿制、检测以及测试等等多方面的工作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