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诉讼费用缴纳方式的严明规定,涉及到债务纠纷引发之民事诉讼的情况下,势必需要明确诉讼费用的承担责任。
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惯例,诉讼费用将由败诉方承担。
然而,倘若委托人聘请了律师提供诉讼代理服务,则需由代理人本人自行负责律师服务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费用原则上应由败诉方承担,除非胜诉方出于自愿愿意承担此项费用。在诉讼案件中,律师费通常由聘请律师的一方承担。
然而,在民商事案件中,若某一方在诉讼过程中成为了被告,且在其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并最终战胜原告的情况下,有权向原告索要这笔律师费(法律明确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在处理债务纠纷时,可以在起诉状中明确提出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