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一文书生效确认方式。法律文书生效应以登记为主,条件具备的地方可以建立生效信息平台,方便当事人查询。
(2)文书生效应该制度化。应及时跟踪法律文书是否生效,对部分需要生效证明书的当事人,出具文书效力证明书;法律文书生效后应及时告知当事人,以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规范生效确认格式。在明确文书生效确认的主要内容后,应该规范生效确认格式,并加盖法院公章,统一编号,以增加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4)生效确认时间应详细。必须将案件的生效时间确定到年月日,避免使用“经当事人签名或按印后生效”等模糊性语言,以提高生效证明书本身的准确度。
(5)统一生效文书送达方式。生效证明书应当载明出据证明部门的电话和工作时间,登记备案后,统一将生效文书及时送达,或寄送达给当事人或由当事人到法院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