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牵涉到任何财产关系的案件,其律师费用为每宗案件人民币2,000元至30,000元不等;
其中上浮或下调的比例范围可达20%,然而如若最终实际收取的费用未能达到最低限额2,000元时,将按照2,000元进行收取。
(二)牵扯到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其律师费用将根据争议标的额的大小,按照以下所列的费率标准进行分段累加计算:标的额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包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包含50万元)5%50-100万元的部分(包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包含500万元)3%500-1000万元的部分(包含1000万元)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包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在此基础之上,上浮或下调的比例范围同样为20%,但如果累计收取的费用未能达到最低限额2,000元时,仍将按照2,000元进行收取。
(三)对于计时收费的案件,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之间,具体的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同时,上浮或下调的比例范围也为20%。
(四)如需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的律师费用可参照上述标准适当降低。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如由原承办律师继续办理,则可参照原收费标准适当降低。
(六)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844%,但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项目,则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