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或者理赔处理结果不公允时,您有权随时启动法律诉讼程序,将争议诉诸于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在此过程中,涉及保险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您需要起草并完善起诉状,同时有必要搜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其次,向所在地区的法院正式发起民事诉讼,将准备好的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提交上去;接下来,由法院对您的请求进行初步审核,评估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经过法院批准后,您作为原告需预先支付诉讼费用,然后静待开庭审理的具体时间安排;在庭审阶段,您将有机会进行法庭调查和辩护,以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最后,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据,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