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遇有工程车作业保险不予理赔之情况,当事人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明确规定,由于保险合同纠纷引发的各种诉讼案件,其诉求应由被告方居住或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合法审理与裁决。据此,为保证公平公正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方有权自主决定将诉讼事宜诉诸于保险公司注册地或工程车实际运营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