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养费的给付期限通常根据子女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子女出生到18周岁为止,这是最常见的扶养费给付期限。
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对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子女,如果其能够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扶养费。
有条件的给付期限:对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以及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一般指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父母仍有给付扶养费的义务。
总结来说,扶养费一般给付到子女18周岁成年为止,但特殊情况下,如子女尚未独立生活、丧失劳动能力或在校就读等,父母仍需继续给付必要的扶养费。这些特殊情况下的给付期限会根据子女的具体情况和父母的给付能力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