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拒绝对偿付义务不予履行并不等同于实施了诈骗罪,即便存在着欺诈性的行为,也可能涉及到保险诈骗罪这一范畴。能够构成保险诈骗罪的情境如下:故意虚构保险标的资产、对于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捏造出虚假的起因或过度夸大损失的严重性、编造并未实际发生的保险事故、故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有意导致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遭受严重损害或者残疾乃至死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