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困境之时,保险的投保方或者受益方都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反击。在此类民事诉讼案件之中,作为原告一方的投保方或受益者必须要着力证明自身确实拥有所投保的保险标的物,并且需提供充分确凿的证据来佐证自己是否符合该份保险合同中的约定条款以及是否遭遇了保险事故以及相应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方面的问题。反观被告的保险公司一方,其则需努力去证明投保方或受益方在投保之初便已存在的且为故意行为的保险欺诈,亦或是已经违反了保险合同的重要条款,从而使其具备了拒绝赔偿的合法权益。此外,若涉及到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监管规定等对保险公司的责任与义务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也应当参照并遵循这些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