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保险责任免除的这两种可能性中,第一类情形涉及到的可能是出险事故并不符合保障内容中约定的“保险责任”范畴;而另外一个方面则是指,尽管出险事件属于保障条款中所载明的“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这种情况在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险种中尤为明显,举个例子来说,假设某被保险人不幸遭受车祸,然而其驾驶资格却并不符合相关规定,那么这样的情况就会被归入“责任免除”的范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除外责任,根据保险条款的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