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女方拒绝提供户口本的情况下,男方依然可依法采取行动,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按照法律规定,男方应手持个人身份证前往自身所属的户籍派出所申请开具并取得户籍证明文件;
其次,有了户籍证明作为依据,男方便有权持该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前往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结婚手续的正式办理。
值得强调的是,若女方的户口本不幸遗失,男方亦可参照上述操作步骤依例办理,婚姻登记机构理当以收到的户籍证明文件为据,为当事人顺利进行结婚登记。除此之外,为了确保结婚登记过程的万无一失,男方还需事先准备好以下文件:
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亲自签署的声明书,明确表述自身未曾结过婚且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