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案件性质的差异,向法院提起诉讼所需承担的诉讼费用亦会有所区别。具体而言:
1.在涉及离婚事项的场合,每件案件需缴纳50元至300元不等的诉讼费用;如若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且财产总价值未逾越20万元的范畴,则无须另外缴纳任何费用;然而,如若财产总价值超越了20万元,则超出的部分将按照0.5%的比率来计算诉讼费用。
2.对于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涉及个人权益方面的案件,每件则需缴纳100元至500元的诉讼费用;而若是涉及到损害赔偿问题,且赔偿金额未超过5万元的情形下,无需另行缴纳任何费用;但凡赔偿金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其对应的收缴标准为1%;超过10万元时,超出部分按0.5%的收缴标准执行。
3.除此之外,其他类型的非金钱纠纷案件每件需缴纳50元至100元不等的诉讼费用。
至于财产案件,应依据诉讼请求所提出的债权额度或报价总额,按照以下分段累计方式进行收费:
1.诉讼标的额未超过1万元者,每件收取50元为诉讼费;
2.当诉讼标的额介于1万元与10万元之间时,应分别按照2.5%的比例来收取诉讼费用;
3.假如诉讼标的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足20万元者,同样需要按照2%的比例来收取相关费用;
4.若诉讼标的额大于20万元但不足50万元时,应依法依规地按照1.5%的比例来收取诉讼费用;
5.涵盖范围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诉讼标的额,需分别按照1%的比例来收取相应诉讼费用;
6.涉及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的诉讼标的额,需依照0.9%的比例来收取相应数额的诉讼费用;
7.超过200万元但不足500万元的诉讼标的额,应以0.8%的比例来准备诉讼费用;
8.超过500万元但未达到1000万元的诉讼标的额,需按照0.7%的比例来支付诉讼费用;
9.涉及到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诉讼标的额,需依照0.6%的比例来缴纳诉讼费用;
10.待到涉及诉讼标的额超过2000万元之后,需按照0.5%的比例来准备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