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成为证券公司股东所需具备的条件如下:首先需保持良好信誉,过去三年内不能在中国证监会、各大银行,以及工商税务、相关监督管理机构,或其直属主管部门等各单位出现任何不良信用记录;其次,绝不允许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状况;最后,还须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证券公司任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五年;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取消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取消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