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公司宣告解散之后,需按照以下程序妥善处置其财产:
首先,公司应依据法定程序设立清算组;
其次,应当以公司所有可支配的资产来清偿所负担的债务;
最后,若实际清偿过程中出现了资金剩余,这些结余部分将按照各股东事先约定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