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措施之间的具体差异性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行政强制措施其本质特征为临时性质,例如对于财产的查封或扣押行为通常情况下时间限制不能超过30天;
然而对于行政强制执行而言却是具有最终性质的法律执行行动。
第二,行政强制措施是基于尚未作出的行政决策前提之下行政机关所采取的必要强制措施;而行政强制执行则恰恰相反,只能在行政决策已经产生并且生效后才能依法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