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接受商业回扣的行为有可能被视为受贿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所谓受贿罪,是指担任公职或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职位的从业人员,基于自身职权和职责的特殊性,通过非法手段向他人索要财务或非法接受他人给予的财务,进而为他人提供谋利机会的犯罪行为。而针对非国家工作人员接受商业回扣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类人员可能会被判定触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具体来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主要是指具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组织正式身份的雇员利用其职务上的方便条件,对他人进行索要财物的行为,或是对他人给予的财务予以非法接受,并且为他人谋求某些实质性的利益,且该等谋利行为需达到一定金额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