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房定金的退还问题,通常来说是可行的,然而,想要成功追讨这部分款项,消费者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一系列条件。首先,由于消费者自身原因而未能签订预售合同的话,那么他/她便无法享受到定金的返还权益。其次,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若其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润,擅自与他人签订了预售合同;或者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提前与消费者签署预售合同;又或者在消费者支付定金之前,并未向其透露商品房已经被查封、抵押等实际情况,那么开发商都应该按照双倍的标准来返还消费者所支付的定金。最后,如果造成预售合同未能顺利签订的原因并非开发商和消费者任何一方的过失,例如双方在预售合同的关键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了不可抗力等突发状况,那么开发商也应将定金悉数退还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