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假冒伪劣产品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的诉讼期限通常设定为三年。在涉及到民事诉讼的领域内,向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益的请求时,诉讼期限被明确规定为三年。
然而,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应按照该规定执行。诉讼期限的起算点是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利遭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同样地,如果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也应按照该规定执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当权利人的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能会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适当延长诉讼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