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与第三百八十三条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对于贪污罪行的惩处,主要取决于其所涉及的贪污金额及其严重程度。若贪污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即高达人民币80,000,000元,按照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必须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作为附加刑罚。
然而,在实际定罪量刑过程中,还需综合考量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如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积极退赃等悔过表现,以及是否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等诸多因素。因此,对于贪污金额高达人民币80,000,000元的贪污罪行,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而具体的刑期则需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