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追诉期就是三年。按照咱们国家新出台的《民法典》说的,民法上的权益想让法院来保护,得在这三年内去问问。当然了,要是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话,那就按那个规定执行。所谓的“保护”期限,是从你发现自己受损失或是应该知道自己受损失的那一天开始算的。说白了就是权益被侵犯的那时候开始算。不过,如果你被侵权的事件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以上,就算想让法院帮你,人家也是爱莫能助。你要有什么特别状况的话,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这个期限。对于借条这种事情来说,如果借条里面写明了啥时候还钱,那么诉讼时效就是从还钱日期那天开始算起的第二天再往后数三年的时间;如果借条里头没写明还钱日期,那么出借人就可以随便找个时候让借款人还钱,但是要留点时间让借款人准备好,这样的话,时效就是从出借人叫借款人还钱,然后给了他合理的准备时间结束后的第二天又开始计算三年的样子。这个时效可是可能因为一些原因而被打断、暂停或是延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