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未牵涉到财产利益问题的案件,我们将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收取2000元至30000元人民币不等的费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收费总额低于2000元人民币的案子,也将会按照2000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收取。
(二)若案件涉及到财产权益纠纷,我们会按照争议标的额的大小,采用以下费率进行分段累加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标的额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包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包含50万元)5%50-100万元的部分(包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包含500万元)3%500-1000万元的部分(包含1000万元)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包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收费时,上下浮动比例为20%。但是,如果累计收费总额低于2000元人民币,我们仍将按照2000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收取。
(三)关于计时收费的标准,我们规定每小时的收费标准为200元至2000元人民币之间,具体的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同样地,计时收费的上下浮动比例也是20%。
(四)如需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的收费可参照上述标准适当降低。
(五)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若由原承办律师继续处理,其收费标准可参照原收费标准适当降低。
(六)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844%,但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项目则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