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信息公开网显示已判决主要刑为拘役,并不意味着一定没有缓刑。
判处拘役后是有可能判缓刑的。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 **犯罪情节较轻**:例如犯罪行为的性质、手段、危害后果等相对较轻,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2. **有悔罪表现**:如犯罪人能够主动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或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良好的态度等。
3.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综合考虑犯罪人的个人情况、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关系等因素,判断其是否具有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4.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主要是评估犯罪人的行为对其居住社区的公共安全、秩序和居民生活等方面是否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不过,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则不能判处缓刑:
- 犯罪人是累犯。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表明犯罪人具有较高的再犯罪风险,因此不适用缓刑。
- 犯罪人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在犯罪活动中起到组织、策划、指挥等关键作用,其犯罪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一般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