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强奸并不包含于绑架罪的加重情节之内。强奸乃一项单独且性质恶劣之刑事犯罪,具备独特的犯罪构成要素以及相应的刑罚标准。
然而,针对绑架罪的加重情形而言,往往涉及到杀害被绑架者或蓄意对其进行伤害,致使被害人遭受重伤乃至死亡的严重后果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强奸行为主要侵犯了妇女的性自主决定权;而绑架罪所侵害的核心权益则为公民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