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向动物投毒以达到致其死亡之目的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关于此问题的判断需考虑投毒行为人的动机、实施方式及实际效果等多方面因素。若仅针对特定对象即该只狗进行投毒,且被投毒的动物价值不超过法定标准即5000元,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构成刑事犯罪;
然而,倘若投毒对象为特殊类别,诸如警犬、缉毒犬、救援犬或其他具有较高价值的动物(其价值超出了5000元),则可能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罪,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