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正常情况下,当夫妇中某一方背负了债务时,通常不会对其伴侣施以拘留的法律制裁。
然而,我们首要考虑的问题便是此项债务是否可以归结为夫妻二人共有的债务。假如经过核实,该债务确实属于夫妻两人共同背负的责任,那么他们便都有义务去承担偿还的责任。
然而,这并不代表另一方会立即受到拘留的处罚,而应该通过合规且公正的司法程序来要求他们履行还款的义务。若另一方具备偿还的经济实力,却故意拒绝偿还,那么在经过法院的审判以及一系列法定程序之后,他/她可能将面对诸如司法拘留这类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