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网约车的违法行为通常由县级及以上地区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进行纠正,对每一次的违法行为,将会给予5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处罚;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则会面临每次违法行为被处以5000元到10000元之间的罚款;情节极为恶劣者,甚至可能被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网约车违法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提供服务的车辆尚未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在网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存在不符之处;
(二)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尚未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在网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存在不符之处;
(三)未能按照规定确保所提供服务的车辆技术状况保持良好状态;
(四)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五)未能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六)未能按照规定制定服务质量标准,以及建立并执行投诉举报制度;
(七)未能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拒绝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
(八)未能履行管理责任,导致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