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债权人面临无法顺利追讨债务不受偿的问题,有必要寻求以下几项合法手段加以解决:
首先,可以利用调查债务人的各种联络方式、就业场所以及日常活动频繁出现之地等重要信息,尽全力争取与对方再度建立联系。若经过上述努力仍未能成功搜寻到当事人,债权人可考虑向法庭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在此过程中,需准备充足且确凿的证据资料,例如借款合约、借据、银行转账记录等等,以证实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待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之后,将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债务人发送传票及起诉状副本。若债务人无法直接接收文件,法院将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在债务人未出席庭审的情况下,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