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时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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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讨债时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债权人在讨债时要谨防找不着债务人以及诉讼时效已过的情况。找不着债务人将会妨碍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如果债务已过诉讼时效,就意味着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对于债权人来说,一旦在讨债时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或者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讨债时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现在很多人为了逃避债务,就像消失了一样,这给讨债的带来很大难度。上债权人在遇到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下面两种途径进行讨债。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二、借款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

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则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4号文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

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对于债务人的范围可能会出现争议,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根据上文内容,我们了解了有关“讨债时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以及“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怎么办”等问题的详细情况,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债权人讨债时,如果找不到债务人,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具体的程序则与一旦的债务官司有所区别。而如果债务已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就要及早采取措施来延长诉讼时效或中断诉讼时效,使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这些都离不开相关证据的依持。因此,您在讨债时一定要重视对证据的收集,如果您不知道该收集哪些证据,不妨向债权债务律师咨询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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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欠债人时怎么讨债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2、向法院提起诉讼。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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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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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时联系不到债务人向谁讨债
债务人失踪,根据我国民法对失踪宣告的规定,作为债权人的你作为债务人的利害关系人,在债务人持续失踪下落不明2年以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失踪,在法院作出失踪宣告以后,债务人的债务将经由财产代管人就失踪人的财产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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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离婚后债权人该怎么追讨债务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夫妻离婚的时候若还有债务未还清的话,则此时也需要对这部分债务作出处理的,当然不管是离婚夫妻关于债务的协商处理,还是对夫妻债务处理作出的判决,此时都是不会对债权人发生效力的。那通常夫妻离婚后债权人要怎样追讨债务?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债权人要怎样追讨债务
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主张对方偿还债务的,首先要判断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无论夫妻是否离婚,都直接找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即可。
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就算是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也可以向夫妻的任何一方主张偿还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在离婚时就该债务约定一方偿还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找指定的一方偿还。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偿还的前提是该债务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或者债权人能够举证该债务的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
二、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正常情况下,离婚后是这样的:
原告提交离婚所需的材料,到申请立案登记后,排期开庭,等待法庭的开庭通知。而在受理案件后,也会依法送达传票给被告,被告在收到传票后,按照指定的日期前来开庭。
实际上,被告不到庭的原因大概可分为两个:
一是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二是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的处理方法一般是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如果还不能查明下落,则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此时会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一是由于某种原因(正当理由),被告无法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陈述意见,则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债务人离婚后债权人能怎么追讨债务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债务人离婚后债权人能怎么追讨债务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离婚的时候若还有债务未还清的话,则此时也需要对这部分债务作出处理的,当然不管是离婚夫妻关于债务的协商处理,还是对夫妻债务处理作出的判决,此时都是不会对债权人发生效力的。那通常夫妻离婚后债权人要怎样追讨债务?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债权人要怎样追讨债务
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主张对方偿还债务的,首先要判断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无论夫妻是否离婚,都直接找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即可。
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就算是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也可以向夫妻的任何一方主张偿还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在离婚时就该债务约定一方偿还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找指定的一方偿还。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偿还的前提是该债务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或者债权人能够举证该债务的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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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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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处理方法一般是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如果还不能查明下落,则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此时会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一是由于某种原因(正当理由),被告无法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陈述意见,则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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