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生是否享有打印病人病历的权力,这一问题实际上受到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章制度要求的综合影响。首要的是,从现行法制来看,医疗机构及其从业者均被明确规定有责任按照既定规则切实完成病历资料填写及妥善管制,与此同时,患者亦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查阅、复印这些病历资料。在这个法制框架下,当医师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例如针对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或者满足患者获取病历资料的需求时,他们确实具有打印病人病历的合法权力。必须指出的是,医生在进行病历纸质打印时应当绝对保证病历内容的隐私性和安全性,坚决抵制任何非授权的信息泄露事件发生。
此外,若牵扯到法律层面的争议或纠纷,则针对病历内容的打印操作务必需遵循相关的法律流程和规范。总而言之,在特定的情况下,医生的确拥有打印病人病历的正当权益,但是这项操作必须秉承法律法规的准则,并且确保病历内容的隐私性和安全性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