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这些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期,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为患有严重疾病、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孕妇或者哺乳期内女性,且实施取保候审亦无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案件中;
此外,在刑诉程序已经进入羁押期限漫长,然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也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申请取保候审通常需由律师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自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同时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例如病情诊断书、孕期或哺乳期证明等,以证实其确实符合上述任一条件。公安机关在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之后,若认定申请者符合相关条件,便会依法作出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