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专利申请公开可能需要历经18个月乃至三年之久。这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审查程序所决定的,对于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经过为期18个月的初步审查之后,如无公众提出异议,便应予授予专利权;
然而对于发明专利而言,自其提交申请之日起,就须开始公开进行实质审查,同时还需同步进行长达18个月的初步审查环节。在没有任何反驳理由的情况下,该发明专利将被授予专利权。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