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被告人认罪进贡而被法庭判定为无罪这一问题,我无法做出精确的回答和判断,因为首先需要强调的是,认罪认罚只是被告人的个人口述供词,而并不是客观证据。
然而在法律面前,法官审判案件不能仅仅依据被告人口述来确定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即便检察机关出具了充分的旁证,证明被告人确实有犯罪事实,那么法官也不会因为被告人均表示承认罪责并愿意接受处罚,从而判定他无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