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离婚涉及到的“净身出户”条件,这是一种需要夫妻双方进行充分协商后达成的共识,其中有一方必须主动表示甘愿放弃所有共有财产而离开婚姻关系,否则另一方可不能够以任何方式去强迫对方这样做。“净身出户”是针对在夫妻双方决定结束婚姻之时,其中一方提出终止婚姻的同时做出的不获取任何共同财产的承诺。
然而,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条款中并未出现过“净身出户”的正式定义和相关规定。在夫妻双方进行离婚处理时,他们都是平等地享有分割其共有的合法财产的权利的。因此,除非夫妻中的某一方自愿承担这一义务并且签订相应协议,否则严格来说是不能说存在所谓的“净身出户”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