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诱惑、容纳以及介绍他人进行不道德行为,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加以处罚金;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案件,则将惩处五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同时并罚罚金。倘若通过引诱方式导致未成年人在未满十四岁时参与此类行为,那么将会被判处更为严厉的惩罚——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