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环保法中适用于刑事拘留的条款普遍包括几种情形:
首先,若存在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违法行为,且其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从而给公共或私人财产带来重大损失,甚至引发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其次,例如,采用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手段,或者故意使防治污染设施无法正常运转以逃避监管,从而排放、倾倒、处置具有放射性或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