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法经营案件的立案裁定与量刑判决所涉及的获利情况并不完全相同。对于非法经营行为的定性,关键在于对其经营物品、业务类型及其所产生的违法所得进行综合考察。如果某个人或单位从事了非法经营活动,且他们个人的非法经营金额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他们的违法所得金额也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以上;又或者是他们单位的非法经营金额达到了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他们的违法所得金额也达到了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话,那么这些行为就应该被视为需要立案追究的刑事责任。
然而,在量刑判决时,我们还需要全面考虑到非法经营的具体数额、违法所得、犯罪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