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涉嫌犯有污染环境罪行的情形通常是由公安机关负责展开侦查活动的。污染环境罪作为一项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损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已经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重点打击。当公安机关接获相关投诉或者自行察觉到了犯罪行为的踪迹之后,将依据法律规定全力以赴地投入到侦查工作之中,全力收集证据,深度剖析案件真相,坚决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