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企业的经营许可证遭受吊销时,并不能自动注销,只有通过自身主动申请注销,才能够完成这一程序。
根据相关法规,自吊销之日起,企业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展开清算工作。清算完毕之后,清算小组应提交一份详尽的清算报告,经过股东会议、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批准和审核,然后递交至公司注册机关,申请办理公司注销手续,同时发布公司终止的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