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认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依据相关法规并在诊疗过程完毕之后,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医疗过失责任程度评估及因果关系等级评定。在此过程中,必须遵循医学科学原理与专业知识,运用严谨的解释方法以及深度评判能力,对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中所涉及到的特定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从而得出准确的判断结果,而非仅仅依赖于日常生活经验进行主观臆断。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