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以下简称不动产证)的过程中,首先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初始登记的办理;接着,房屋使用者需向房地产管理机构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同时还需领取与此相关的测绘图表及其它相关文件;
然后,人们需要支付公共维修基金与契税等费用;接下来,申请人应将所需的申请资料完整无误地递交给管理机关,并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最后,只需要耐心等待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领取属于自己的不动产证即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