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遵照有关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出公司名称预核准的申请;
2、在得到审批通过后,按照法律法规具备相应条件并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公司设立登记办理;
3、最后成功获得营业执照之后即可享有合法经营权。
准备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清晰且真实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2、店铺的固定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权证明的复印件,包含租赁合同副本;
3、符合标准尺寸的证件照片一张;
4、如经营范围涉及到需要登记的前置行政许可事项,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资质证书及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