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车辆在路边停靠期间遭遇他人撞击致损,事发当事人享有立即报警的权力,由专职交警同志负责核实事故责任并出具相应的责任认定书。在报警事宜完成后,当事人可借助警方的力量与对方取得联系。
如若对方拒绝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当事人可依法向其所在地区的司法机构提起诉讼,请求对方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