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申明,滞纳金应遵循以下原则:其金额不应超出本金的最高上限或与其保持平衡。若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那么作出该项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构便可针对此情况,实施按罚款数额每日百分之三的比例增收罚额外款惩罚措施,但这一罚额外款的总数额确实限不能超过原罚款额。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