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多少?
滞纳金最高不超过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具体的缴纳规定如下:
1、《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2、《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滞纳金和违约金的区别
1、适用的范围不同
滞纳金主要适用于行政税收领域,如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其他管理领域凡存在金钱给付义务的,当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都有采用滞纳金的可能,如环保的排污费等。滞纳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使国家利益受损害,同时也能避免因直接施加于相对人使其权益受损,并能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因此可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滞纳金发生在不平等的行政关系主体之间。
违约金主要适用于民法领域,一般由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而且违约金是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商讨后决定的,法律并不会主动干预。
2、双方主体的地位不同
滞纳金发生在不平等的行政关系主体之间,可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违约金属民事法律体系中的概念,是因违反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具有赔偿性的金钱给付义务,发生在平等民事关系主体之间。
3、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
滞纳金是由法律的规定,不能讨价还价,并通过国家强制执行来保障实施的,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而违约金是由双方订立合同时约定的,可高可低,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而且当一方违约时,如果违约方不支付违约金,守约方还需要通过诉讼的途径追究对方的责任。
纳税义务人若故意逃税,或者是意外算错了自己应该缴纳的税额,税务机关在发现之后,除了会要求其补缴税额之外,还会要求其支付一定的滞纳金。如果是由于税务机关的过错导致税额少缴的,那么就不需要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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