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扇向孕妇脸部的重击,其严重性是可想而知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此类行为者的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三十七日。
然而,具体而言,拘留的时间长度将取决于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以之为手段所能带来的实际伤害的程度与范围。例如,若此种扇脸的行径造成了孕妇身体所遭受的至少是轻伤级别以上的损伤,那么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其有可能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进而承担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如果从伤害等级来看,扇脸的行为并未导致轻重程度的伤害显现出来,然而,这一行为的恶劣性质却无法忽视,那么,行为人仍有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